2)第1735章 援朝抗倭(四)先后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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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管红朝是单一制的政府体系,但这些制度安排却使其具有强烈的联邦制特征。”

  “联邦”这个词用在此处,其表述的主要意义在于:中枢拥有理论上的绝对权力,但地方拥有实际上的较高自主性——这是不是很“大明”?

  红朝作为一个现代国家,分税制的细节远比大明复杂,这里不多表述。但是,其结果必须一言以蔽之,那就是分税制改革之后,地方的财政能力被削弱,依赖上级拨付。

  这种“拨付”,实际上就是中枢基于地方的补助,一般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,而转移支付又分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。

  一般转移支付,又称均衡性转移支付或财力性转移支付。它不指定用途、地方可自主安排,目的是为了均衡地区间财政差距,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。

  专项转移支付,主要服务于中枢的特定政策目标,一般与地方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结合,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来进行使用。

  高务实当时作为在基层政府工作过多年的年轻干部,算是亲身参与了这方面的实践,再加上他是学法律出身,后来又进修的经济,因此对这些事情算得上门清。

  当时的分税原则有五级财政体系的分税,其中每一层级的上级政府都有权制定与下一层级的分税制方案。其共同规律是:财权层层上解,事权层层下压,越是末端层级的政府,其财政状况越是窘迫。

  正因如此,当时高务实在基层听人开玩笑说过,“中枢富丽堂皇、省里风风光光、市里摇摇晃晃、县里拆东墙补西墙、镇里全是哭爹喊娘”。

  不过这个说法只是基层干部自嘲,其实大家都开过无数的会议,早就统一了思想,也知道这么做是为了什么。所以,自嘲归自嘲,倒也没什么人是真从思想上抵触这一改革的。不得不说,当时的中国人完全没有理由自卑,至少这样的精神在国外就几乎没几个官员能够具备。

  中国人从古至今都一直坚信,舍小家为大家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,以至于很不理解西方人那种“只要我自己高兴,管别人死活作甚”的所谓自由。

  转移支付,就是这种思想的升华。所谓转移支付,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述,大抵就是从富裕地区收税,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基础建设之中,以此来尽力拉近地区发展水平,抵御地区发展在过度自由下的“强者恒强,弱者恒弱”,打造一个更加公平、稳定的社会大环境。

  红朝这么做,因为它是社会主义,这本来就是它的理想和目标;大明也得这么做,但原因显然没有那样伟大,只是因为不这么做会出大麻烦——比如江南财阀逐渐渗透和控制朝廷话语权。

  如果没有高务实的干预,原历史上后来的东林党不就这么做了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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